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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2020年06月12日 19:23

根据《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兰财大校发(2017)292号)要求,结合《做好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兰财大教字(2020)12号),现制定我院本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计划安排

我院现共有在校本科生552人,19级共172人,计划接收转专业学生5人,占在校生比例为2.91%。其中经济学专业2个班,共112人,计划接收转专业学生3人,比例为2.68%;商务经济学专业1个班,共60人,计划接收转专业学生2人,比例为3.33%。

二、转入条件

1、拟转入我院经济学专业、商务经济学专业的同学必须符合《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

2、拟转入学生高考数学成绩须达到该科总成绩的70%。

3、拟转入学生须具备经济学基本常识。

4、拟转入学生综合素质、能力较好。

三、学院考核

审核内容包括材料审核及面试,具体内容如下:

1、材料审核

高考各科成绩单、入学以来成绩单、《兰州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等相关材料,于6月25日前送交经济学院办公室(致远楼202室)路老师处,联系电话:0931-5347063。

2、面试

我院组成教师面试组,于6月29日下午15:00在经济学院会议室(致远楼2号会议室)对拟转入学生进行面试,面试通过者可办理转入手续。

兰州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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