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发展对象公示

2026年04月08日 15:05

一、公示对象

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工作规定,经各学生党支部考察评选,各党支部党员大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将杨莉莎等十五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8日至4月13日。

三、公示程序

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通过电话、线下反馈等方式,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和情况。反映问题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核查,弄清事实真相,并将核查结果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四、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部 门:兰州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电 话:0931-5347063

联 系 人:梁潇

地址: 兰州市薇乐大道4号(和平校区) 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 (段家滩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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