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兰财大教字〔2025〕16 号)及《兰州财经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兰财大校发〔2024〕207号)的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提升经济学院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学生潜质和特长,激发学生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学生的志向、爱好,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因材施教,结合经济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经济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建国 王鹏凌
副组长:杨爱君 杨迎军 杜 斌
成 员:王 帅 胡莉莉 徐洋洋 何业嘉 张雪玮 丁小桐
二、经济学院各专业拟转入转出计划
1.转入计划。2023级经济学: 4 人、2023级数字经济: 6 人;2024级经济学: 10 人、2024级数字经济: 15 人。总数 35 人不变,可在两个专业间适当调剂。
2.转出计划。转出人数总数控制为 35 人。
三、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校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对所申请转入经济学院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2.经确认学生有特殊困难或某种疾病,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经济学院相关专业学习者。
3.经济学院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复学后无相应专业跟读学习的,可申请转入本学院相近专业。
4.学生转专业需符合该生当年高考经济学院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四、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本科三年级以上者(含三年级)。
2.违反校规校纪者。
3.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五、学生申请
1.符合转专业要求的学生,于 2025年6月10日前向经济学院提交纸质版转专业申请书、学生家长签字版知情同意书、《转专业考核表》、附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成绩单,经所在学院(部)审批同意后,由学生将上述材料交经济学院办公室(致远楼202,丁老师);
2.学生可申请的转入专业以教务处公布的各专业转入计划为准。
六、考核方式
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以笔试、面试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拟转入学生进行思想品德、专业基础、专业特长及专业发展潜质等方面综合素质考核。经济学院将按照考核学生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考核不通过则不予接收。
七、投诉与监督渠道
对初审或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提交申诉(电话:0931-5347063),并附具体理由和证据。学院在收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答复,必要时组织复核。
经济学院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