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及《兰州财经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兰财大校发〔2024〕207号)的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提升经济学院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学生潜质和特长,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学生的志向、爱好,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因材施教,结合经济学院专业建设和就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建国 张蒂
副组长:杨迎军 张宏峰 杜斌
成 员:王 帅 胡莉莉 徐洋洋
陈润羊 苏婧 任俊帆
彭文祥 丁小桐
二、经济学院各专业拟转入计划
1.转入计划。2024级经济学: 3 人、2024级数字经济: 3 人;2025级经济学: 6 人、2025级数字经济:6 人,总数 18 人不变,不可在两个专业间调剂。
2.学生可申请的转入专业以教务处公布的各专业转入计划为准。
三、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校生,可以申请转入经济学院相关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对所申请转入经济学院相关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2.经济学院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复学后无相应专业跟读学习的,可申请转入本学院相近专业。
3.学生转专业需符合该生当年高考经济学院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4.对于2024级原就读于非经济学类专业的同学,须降级就读;2025级同学,需结合拟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降级。
四、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学分绩点低于2.7(不含)的。
2.初修有1门及以上不及格课程。
3.违反校纪校规者。
4.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五、学生申请
1.材料提交。符合转专业要求的学生,于2026年6月1日前向经济学院提交纸质版转专业申请书、学生家长签字版知情同意书、《转专业考核表》、并附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成绩单原件。由学生本人将上述材料交经济学院办公室(致远楼202)丁小桐老师。
2.资格审核。经济学院成立工作小组,并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具备转入我院资格。
六、考核方式
工作小组以面试的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拟转入学生进行思想品德、专业基础、专业特长及专业发展潜质等方面的考核,综合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经济学院将按照面试学生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七、投诉与监督
对初审或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提交申诉,电话:0931-5347063。申诉需实名,并附具体理由和证据。学院在收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答复,必要时组织复核。
附则:本方案由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