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学位点

2024年06月10日 22:26

兰州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现有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为甘肃省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为甘肃省一流(特色)学科;现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劳动经济学等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经济学院各学位授权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兰州财经大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健全学位授予制度。一是学分要求。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规定学分方能毕业,学分环节包括公共必修课、学位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选修课、科研环节和实践环节,总学时不能低于36学时。二是完善过程考核。研究生在校期间,实行导师负责制,必须经选题论证—开题—预答辩—正式答辩四个环节。第四学期末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学校有关制度处理。

各学位授权点论文实行全员外审,外审成绩合格后方能进行正式答辩。三是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参加学术讲座不少于5场次,至少参加1项科研工作,在有统计源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学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一定的社会实践(含创新创业实践)或教学实践,并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实践报告,最后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后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各学位点严格按照《兰州财经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质量的遴选原则,每年对新增导师进行岗前培训。本学位严格执行《兰州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对导师的师德师风、论文课题、科研经费、学术论著、教学水平、学术交流、论文指导等进行三年一个周期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资格与招生名额进行动态调整。

各学位点积极承办各类学术会议,邀请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与本学位点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为研究生和教师开设学术报告年均30余场次。与中央财经大学、兰州大学等大学建立长期的学术交流机制,不断提升学生的科研能力。积极鼓励研究生导师及学生“以文参会”,从而加强与国内外学术交流。

各学位点定期举办学术沙龙,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导师相关课题的研究,研究生参与导师科研项目比例达到100%。同时,学位点制定了相关奖励措施,鼓励研究生参与学术训练,产生一批研究成果。学位点还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术研讨、学术报告考核制度,将研究生学术报告的参与度与研究生评奖评优结合起来,提高研究生积极性。

各学位点高度重视学位论文质量,建立了完善制度,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一是强化导师责任。实行导师负责制,压实导师在研究生培养和论文撰写过程中的责任,不断增强导师的责任意识。二是强化过程管理。加强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等过程管理,对中期检查不合格者、预答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答辩,毕业论文复制比在20%以上者不得安排论文送审。三是严格执行出口关。实行全员匿名送审制度,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论文答辩环节,把控论文质量。一般中期检查一次性通过率保持在95%以上,论文复制比检测首次通过率保持在100%以上。

各学位点从研究生培养各个环节入手,建立贯穿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全过程的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研究生指导教师三位一体质量保障体系。

一是持续强化研究生培养监督管理。落实领导听课和研究生督导听课制度,充分发挥研究生培养督导组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形成学校、学院、学位点、教学督导四级听课体系,校领导听课5门次,院领导听课10门次,研究生教学督导听课10门次,推动研究生教学质量提升,加强研究生课堂教学、考试考评、论文答辩、实习实践、学风建设等各培养环节的督察评议工作。二是从教学督导评价和研究生反馈两个层面,围绕教学管理、课堂管理、授课质量、学生满意度等对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分析和监测,定期发布《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在线课堂教学质量报告》和《研究生教学运行情况通报》。三是强化研究生在思想道德、意识形态方面的教育,严格把好意识形态关,教育学生树立严谨务实、勇于创新的科研态度、学术伦理。四是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检查、评估和指导。制定《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工作的通知》,分别从开展形式、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结果运用等方面加强预答辩工作,提升学位论文质量。

各学位点始终坚持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把人才培养的质量视为重中之重,制定了《研究生导师“双责制”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通过导师工作会议、座谈会等形式分享全国师德师风先进事迹,并及时通报全国违反师德师风和学术不端案例等,不断强化导师和学生遵守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并将奖助学金的评选与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挂钩,促使研究生的作风优良。

经济学院各学位点高度重视研究生权益保护。加强研究生日常生活管理,建立多层次研究生学术评价导向,合理制定与学位授予相关科研成果要求,健全培养各环节中学生对自身学术权益的申诉和保障机制。拓宽救济渠道,建立具有公信力的权威救济方式;明确导师责任,制定科学的导师责任制度;将教育惩戒功能结合,注重以相对温和的方式进行引导;搭建优质资源平台,深化就业指导,优化培养机制,助力研究生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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