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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人选的公示

2023年09月27日 10:32

根据学工部《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今年获得24个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国家励志奖学金2023级同学不参与评选,按照各班在库人数予以分配。

一、评选严格依照《兰州财经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基本条件如下: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优秀,参评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20%(含20%);

(五)生活俭朴,属于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中的学生;

二、评定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获奖资格: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二)休学、延修或保留学籍者;

学院严格按照评审条件,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选、班内公示、学院审核、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推荐以下24名同学为经济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9月28日—10月8日

公示地点:致远楼114办公室

监督电话:范老师 18893160426

特此公示

经济学院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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